煙臺路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2017年度產品碳足跡核算報告
依據發改委二氧化碳排放核算方法及數據核查表的計算要求,我公司依據國家統計局《能源購進、消費與庫存和能源加工轉換與回收利用目錄》的2017年度能源平衡表的燃氣、用電及燃油的使用數量,對生產活動中產生的碳足跡進行了核算,結果如下:
燃氣排放量=當年天然氣消費量×燃氣綜合排放因子
當年天然氣消費量: 1341.6噸標煤
燃氣綜合排放因子:1.63噸CO2/噸標煤
燃氣排放量=1341.6x1.63=2186.8噸
電排放量=當年電消耗量×電綜合排放因子
當年電消耗量:947.72萬千萬時
電綜合排放因子:0.8878 kgCO2/kWh
電排放量=947.72×0.8878=8413.86噸
燃油排放量=當年油品消耗量x燃油綜合排放因子
當年油品消耗量:12.42t
燃油綜合排放因子:2.08
燃油排放量=12.42x2.08=25.83
單位產品碳排放量=(2186.8+8413.86+25.83)/3175.58=3.35
煙臺路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2018年3月6日